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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讲坛第四期(西安站):孔祥俊教授主讲《<民法典>视野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成功举行
申浩名家讲坛第四期
孔祥俊教授主讲
《民法典》视野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
2021年6月17日,由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名家讲坛第四期(西安站)在陕西省西安市金鑫大厦成功举行。本期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凯原讲席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孔祥俊教授主讲《<民法典>视野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韩永安先生出席并致辞。疫情防控需要,通过线上直播平台与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有近300名律师学习,线上共有4500+学员一同在线学习。
孔祥俊教授作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次入选“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入选“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入选“2018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影响力人物”;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专家库专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四川政法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具有法官与学者的双重身份经历,不仅具备深厚的理论积淀,著有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而且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经验,在我国民法、知识产权法领域有着广泛的学术影响。
本期讲座,孔祥俊教授从《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关系、合法原则与知识产权可保护性、公平原则与知识产权保护、诚实信用原则的泛用与谦抑、保护知识产权与禁止权利滥用、《民法典》与知产领域商品化权益法益保护、数据权益保护、权利侵害与法益侵害等方面,同时结合详实的实务典型案例,具体阐述知识产权法的适用需要民法视野,更需要保持其个性,且其个性更多源于公共政策性,并以此与其他民事权利保护相界分。
《民法典》第123条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列举了知识产权的类型。这是《民法典》对于知识产权民法地位的宣示和确认。民法是知识产权法的根基,知识产权法的适用以民法为底蕴。二者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关系。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法,但又被赋予知识产权特色和内涵。知识产权法开放性地保护法益,是法益保护的重镇,但法益保护以合法为前提,并进行保护正当性的实质性衡量,非法行为不产生法益。诚实信用原则有广泛适用性,但又需要保持适用上的边界与谦抑。知识产权貌似与物权相似,但迥然不同,在理念与制度上不能简单类比,需要结合知识产权领域特性与行业发展问题综合考量。
本期名家讲坛现场,韩永安先生代表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协、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贸促委联合主办的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聘任孔祥俊教授为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
申浩名家讲坛
精彩回顾
名家讲坛第二期结束后,名家讲坛前两期主讲嘉宾崔建远教授,第三期主讲嘉宾孔祥俊教授同为申浩名家讲坛揭牌。我国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名家讲坛挥毫题字,勉励申浩全体同仁将名家讲坛将这一公益普法活动打造成公共法律服务的标杆。申浩将持续邀请法学名家名师开坛授课,更好地回馈社会,助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申浩力量。
2021年1月30日,申浩名家讲坛第三期成功举行。此次活动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凯原讲席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孔祥俊教授主讲《<民法典>视野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共同出席本次讲座。